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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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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6: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南京养老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保,如因单位原因导致未及时缴纳,单位经办人必须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那具体怎么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南京社会保险补缴指南
【承办机构】:南京社保局或分局
【办理事项】:社保补缴
【咨询电话】:025-12333

补缴条件

1、属于南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
2、单位新参保或补缴;
3、单位应缴而未交社保。
补缴所需资料

1、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补缴3个月以内需提供);
2、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补缴超过3个月需提供);
3、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
4、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账凭证原件等等(跨年度办理需提供);
5、其他所需资料。

补缴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
社保补缴咨询专区
一、需要为单位职员补缴社保费用,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补缴3个月以内的。
【回复】:南京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保补缴,需提供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资料。
二、现打算为一员工补缴去年的社保,不知怎么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单位经办人携带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账凭证等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即可。咨询电话12333。
三、今天发现公司每月从工资里面扣了社保费用,但是没有给我缴纳。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帮我补缴社保吗?有法律依据吗?自己可以办理补缴吗?
【回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可与单位协商,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一般有单位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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