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马尧海获刑3年6个月,其他人被判缓刑到刑期不等的刑法。据了解,他们是自1997年法律规定聚众淫乱罪的以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被起诉获实刑的人。这一案件当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轰动和极大关注。
但是,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看到,这方面的案件不但没有遏制住,而且越来越多,并呈现出上升趋势,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感觉。 就在五月份,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了6名同性男子、5名女性和5名男性进行淫乱聚会的通告,据相关条例给予此这些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什么这样的事屡禁不止,还呈现上升趋势,我觉得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现在由于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特别是一些富裕的人,生活无忧,他们温饱思淫欲,抱着一切无所谓的态度,没有理想信念,片面追求起了感官刺激和享受。 二是,受西方享乐腐化思想潮流的侵入和黄色影视的影响,这些人一味地追求享乐和及时行乐,放纵了自己,走向了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现在交通住宿方便,信息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发展,联系方式便捷,他们通过聊天工具很容易成为朋友,或者聚会一起。 四是,年轻人的性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同性恋倾向比较多,同时,他们不再抱着忠贞爱情、洁身自好等传统观念,在他们眼里,这些都不值钱,无所谓的态度。
我们看到,加强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三观,任重道远,打造充满正能量的社会风气,引导年轻人干事创业,树立正气,脚踏实地做事,也是亟待解决问题。 我们看到,这次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淫秽聚会被实名通报出来,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议论。到底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有人认为,性价值取向属于个人隐私,本身没有受害人,对社会危害不大,没有必要向社会公众公布这部分人的真实信息。但是,这样的想法,我们说如果这样的现象传播下去,能不影响社会风气吗?能不影响更多的年轻人吗?
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其实就是为了表明了我们政府和国家对这类活动的态度,那就是零容忍,绝不允许这种挑战社会的公序良俗的事情的存在,因为它对于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是极大的破坏。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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