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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平遥经租房风波:224户经租房被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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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09: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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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是平遥古城的旅游旺季,但赵城的客栈却空无一人。2020年6月,赵城收到了《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告知书》,落款为平遥县人民政府。告知书称,赵城院内的房屋,曾按照规定,进行了社会主义私房改造。“这是我的房子,有房产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凭什么收走?”赵城说。不仅是赵城,平遥古城内有224户曾落实私房政策退还的经租房近期要重新收归国有。

所谓社会主义私房改造,即对城市私人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改变它们的所有制。

张源今年69岁,1940年,张源的父亲买下了平遥古城内的一处两进院,1958年,张源家的院子除留下5间自住房外,被全部经租。“1958年,国家要发展经济,工业。小型工厂没有场地,就利用老百姓空闲的房屋当车间。有棉织厂、针织厂、五金厂等。”张源说。

除办厂占用外,还有一部分经租房被房管局统一安排出租给无房住的人。 “经租以后,当时就成了国家的了,国家分配这个房子给谁住谁就来。”张源说。经租后的房屋会将一定比例的租金给房主,在适当的时候,停止付租,完全为全民所有制。但一些房主表示,没有听老人说过曾收到过租金。

1961年,一些经租后的房屋被退还,直到2004年,张源家才拿回了完整的里院。但2020年1月,张源收到告知书,称2004年,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室作出的《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将张源家三间房屋退还。经核查,在私房改造时房屋产权人(张源的父亲)成分为资本家,私房改造时已留自住房,退房类型为自住。按规定:“私房改造时,没有给房主在本城镇留自住房的,退回部分自住房。”《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不符合该条规定,现拟定撤销该通知书。

张源按照告知书的要求,到平落办进行申辩、陈述,几天后,收到了决定书,要求撤销原发出的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将2004年退回的三间房屋,收归国家所有。并在15日内腾退房屋,如不按期腾退,将采取强制措施。

张源说,国家掌握产权的时候,对这些房子不修、不处理,一直是随它塌下去,1958年之后没管过,交给个人的时候不成样了。让房主愤怒的地方也在于此,返还时,房子老旧破败,有的投资上百万元后修缮一新,如今却要被重新收回。

此外令张源疑惑的是,为何其父亲的成分为“资本家”。张源认为,平遥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书将资本家和小业主混同,而且将其父亲(小业主)所购买的房产错误地认定为资本家遗产。来自一份1966年的“居民阶级登记表”显示,张源父亲的家庭出身为资本家,本人成分为小业主。“我爷爷1933年就死了,不可能给他确定成分吧,爷爷去世后父亲才买了房子。”

而后,张源先到榆次市申请行政复议,很快收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后张源向吕梁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平遥政府的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2020年9月,张源收到了吕梁中院裁定驳回起诉。

吴红也向吕梁中院起诉了平遥政府。在平遥政府提交的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分批分户情况表中显示,吴红家的院子1961年被经租,其爷爷的成分为地主。吴红收到的决定书中称, “城镇地主、富农、资本家的空闲、出借房屋已按山西省人民委员会(58)晋贸武字第822号文件规定改造了的,不予退还。”(文中均为化名;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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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14:3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又开始搞成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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