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新规定:博士生在公众号发文且阅读量超1万,就相当于顶级期刊高水平论文
本文转自:设计江湖
编者按:今天发文,除头条外,都多少与猫有点关系,玩儿一下。部分文章为旧文。——翻译教学与研究
南京大学发布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除了常见的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获得国家级奖项这类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外,在最后一条确有规定只要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科普论文并公开发表于相关媒体平台,且阅读量超1万,就可以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此次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能够认可并承认公开发表在相关媒体平台的科普文章,也说明现在的网络文章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已不局限于只有发表了权威学术期刊的才能评价一名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网络文章逐渐受到重视
早在2017年,吉林大学发布的《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除了在中央新闻网站、环球网等主流网站外,在微博、微信、网易等平台发文的也可参与网络舆情类成果的等级认定。
此外,浙江大学发布的《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办法》中规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其中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 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 万。
在知乎上发起的专题讨论,不少网友也都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网友认为,认可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可降低期刊阅读门槛,更加贴近于大众,让科研不再成为少部分人的话题。不过也有网友对此表示不能理解,认为现在的网络文章良莠不齐,缺乏学术性和严谨性,很难以阅读量和传播量来评定文章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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