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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积金贷款 优惠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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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3: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早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为了尽快回款,开发商拒贷公积金的情况仍屡有发生。


  近日,扬子晚报新闻热线96096接到多位市民投诉,称南京溧水楼盘中交锦合涉嫌变相拒贷公积金,记者调查发现情况属实。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南飞
  市民投诉>>>
  公积金贷款遭遇差别对待
  南京市民丁女士最近去到溧水楼盘中交锦合看房,想购买一套96平方米的房子自住。但是在谈到具体价格时,丁女士发现,如果自己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其他人要少2000元的购房优惠。
  “我们夫妻想买的房子总价在140万元左右,因为是首套房,三成首付,剩下的98万元贷款可以全部用公积金,我简单计算了下,每月只需要还款4265元左右。如果用商业贷款的话,同样贷款30年,每月就需要还款5497元左右。这个利息差还是蛮大的,如果能用公积金肯定是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比别人要少享受2000元的购房优惠。”
  丁女士认为该楼盘的做法有失公平,“这个楼盘本来就没什么优惠,这样一来优惠更少了。我们是刚需购房者,一直按时缴纳公积金就是想购房的时候能有些优惠。开发商这样做,明显就是不想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嘛!”随后,丁女士拨打扬子晚报热线电话反映了情况。
  记者调查>>>
  用公积金贷款,少2000元优惠
  接到投诉后,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中交锦合楼盘售楼处了解情况。销售人员介绍称,该楼盘最近刚刚首开,销许均价约16092元/㎡,精装交付。
  记者询问销售人员目前有没有购房优惠,该销售人员立即表示,“优惠肯定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和首付的付款情况等。”在之后的沟通中,记者表示对户型建筑面积143平方米的房源感兴趣,销售人员便推荐了位于4号楼的一套房源,总价234万元左右。“具体优惠方面,一周内按时签约有5000元的优惠,如果纯商贷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还有2000元的优惠。如果一次性付款,还可以进一步有一些优惠,这个要具体跟我们领导谈。”
  那么,是不是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话,就没有2000元的优惠了呢?该销售人员点点头,给出了肯定答案。
  主管部门>>>
  变相拒贷公积金同样违规
  记者查询到,早在2017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就此明确表示,变相拒贷公积金同样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销售商品房时限制或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混合贷与纯商业贷款差别对待,涉嫌变相拒贷公积金,同样违规。如果买房人碰到类似情况,可以收集证据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核实后会立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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