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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跨区预约婚姻登记实施首日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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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3: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登记处今天没有办理一对跨区结婚。”“我们也没有,但打电话通知了预约的当事人暂缓办理。”据相关部门和媒体昨天报道:12月1日起,南京将开始试点全市范围内跨区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然而记者当天采访了解到,此便民新政并未实施,据透露是接到江苏省民政厅的紧急通知而暂停。当天该市12个婚姻登记处都没有受理一对跨区预约登记的新人。

先前的通知中提示:南京跨区办理结婚登记,是作为试点。适用范围是,只要户籍在南京市内的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行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补办结婚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具体办理方式是,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结婚登记预约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跨区结婚登记。 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APP预约申请。

“据知并非技术和平台受限,具体原因我们还在等候通知。”1日下午,记者采访南京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获悉,考虑到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跨区登记工作,各婚姻登记处对已经预约的当事人做了解释,大家都表示理解。

南京跨区预约婚姻登记.jpg
资料图片: 南京新人在“好日子里”排队领证的“风景”

记者了解到,新人结婚登记一直依照《婚姻登记条例》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而随着最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普及,本着便民利民的出发点,不仅婚姻登记部门,很多涉及到为民办实事的窗口,都打通了部门或系统之间的瓶颈,实现了“一门(窗)受理”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

记者了解到,在《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中看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对《婚姻登记条例》此条款并没有做出修改。对于暂缓开通的跨区登记,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马广路解读说:行政法规原则要求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办理,是因为过去户籍管理的基础条件限制,比如户籍人口流动管理有难度,档案资料全国联网还不具备,及系统成本维护费用高、信息安全等。现在跨区登记被上级主管部门暂缓,可能原因是法规未修改的情况下,跨区域“登记”只能是“受理申请”,实际登记还需要由规定部门审核发证;其次跨区域管理是有成本的,便民也需要考虑社会综合成本。在现行规定下,由主管部门统一窗口受理,内部互相协助,与公安系统人口管理、档案管理相结合的跨区域登记确实是便民措施。

今年早些时间,南京市婚姻登记部门就在各区婚姻登记处做好技术准备和设备调试,为即将开通的跨区登记做好准备,目前人力、物力都已具备条件,一旦正式开通,将大大方便新人们就近申请并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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